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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籤風險清單
美國、EU 和加拿大專案的甜味劑標籤風險清單
美國、歐盟、加拿大甜味劑標籤風險清單:配料表排序、甜味劑聲稱、多元醇註釋與樣品簡要界限。
對於跨境甜味劑項目,第一個標籤風險是假設一個市場的規則能隨配方直接套用到其他市場。通常不會。
在為美國、歐盟或加拿大索取羅漢果、甜菊糖苷、阿洛酮糖、多元醇、不含赤蘚糖醇或定制天然甜味劑混合樣品之前,請使用此清單。

美國:以 21 CFR 101.4 開頭
在美國,21 CFR 101.4 是配料表的起點。成分通常按重量降序排列,按通用或常用名稱列出,對於含量為 2%或更低的成分有特定選項。 FDA還指出,消費者可以通過查看成分表中的甜味劑名稱來識別食品是否含有高強度甜味劑。
歐盟:檢查條款 18 和附件 III
EU 法規 1169/2011 第 18 條要求提供以成分一詞開頭或包含成分一詞的配料表,並按使用時重量的降序列出成分。附件三還增加了對含有甜味劑的食品、同時含有添加糖和甜味劑的食品、阿斯巴甜和高多元醇產品的展示要求。這就是為什麼相同的配方在 EU 中可能需要不同的包裝正面和名稱相鄰措辭。
加拿大:按重量排序並瞭解例外情況
加拿大食品和藥品法規 B.01.008.2 採用重量比例方法,並為括號中的成分制定了規則。它還列出了在特定條件下可能出現在末尾的類別,例如某些香料、食品添加劑和其他列出的項目。加拿大標籤審查還應檢查加拿大衛生部允許的甜味劑以及 CFIA 針對特定成分和食品類別的指南。
甜味劑類型影響審查
高強度甜味劑、稀有糖、多元醇、纖維和載體具有不同的作用。羅漢果或甜菊糖苷主要是提升甜味;在允許的情況下,阿洛酮糖可能會影響醇厚口感和營養標示的假設;多元醇可能會引發針對特定市場的警告;載體可能會影響份量和配料順序。檢查整個系統,而不僅僅是一種甜味劑名稱。
三種常見的標籤錯誤
最常見的錯誤是對每個市場使用美國阿洛酮糖假設,將 2%或低百分比組作為甜度排名,並在最終配方、份量和目標市場確定之前批准包裝設計稿。
要求提供的供應商文件
索取產品規格、COA、過敏原聲明、生產路線或相關成分標識說明、清真或猶太潔食文件(如果需要)、出口文件和預期成分聲明支持。確切的文件集取決於所選的配方和目標市場。
參考文獻
已於 2026 年 7 月審校,參考 eCFR 21 CFR 101.4、FDA《高強度甜味劑》、FDA《食品中的阿斯巴甜和其他甜味劑》、合併至 2025-04-01 的歐盟第 1169/2011 號法規、加拿大食品和藥品法規B.01.008.2,加拿大衛生部允許的甜味劑資源和 CFIA 甜味劑標籤指南。該清單不是成品食品標籤的法律批准。
常見問題
歐盟何時要求標示“含甜味劑”?
EU 法規 1169/2011 附件 III 要求含有甜味劑或同時添加糖和甜味劑的食品在食品名稱附近使用特定措辭,但須遵守適用的甜味劑規則。 告訴我們目標市場,我們會核對可提供哪些產品文件供你方審核。
提交這項需求加拿大是否允許 任意調整含量低於 2% 的各成分排列順序?
不會。加拿大有特定的成分和成分規則。不要將美國 2%語言視為加拿大規則。 告訴我們目標市場,我們會核對可提供哪些產品文件供你方審核。
提交這項需求美國、歐盟、加拿大的甜味劑限量去哪裡查?
美國查FDA與適用21 CFR規定;歐盟的添加劑類別、限量和使用條件查法規1333/2008附件II,標籤要求另查1169/2011;加拿大查衛生部獲准甜味劑清單和CFIA標籤指南。原料身份、生產路線和食品類別都須對應,不能跨市場直接套用。 告訴我們目標市場,我們會核對可提供哪些產品文件供你方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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